根据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佗城二桥及雷江路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为顺利实施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龙川县佗城二桥及雷江路延伸段工程项目,旨在提升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出行条件。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当地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交通选择,推动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拟征收范围
此次征收的土地位于佗城镇大江村及周边经济合作社,项目总面积为97.06亩,拟征收总面积为80.18亩。其中,建设用地29.47亩,园地7.54亩,坑塘水面7.94亩,水田22.82亩,林地6.41亩,草地4.25亩,未利用地1.75亩。此外,还将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5.38亩和国有农用地1.5亩,具体界址以拟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土地规划用途
征收的土地将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符合我县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项目拟采取货币补偿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留用地安置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补偿标准将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执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补偿、坟墓迁移补偿将按照相关通知执行。
五、安置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按征地面积的12%安排留用地,被征地单位可选择将留用地折算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留用地130000元。这一措施旨在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社会保障
项目拟征收土地的社会保障措施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征收过程中得到合理的社会保障,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次土地征收工作是龙川县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希望大家积极支持和配合征收工作,共同为龙川县的美好未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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