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成为住房公积金办理身份证明材料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和《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的通知》要求,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2024年12月1日起,支持社保卡作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缴存单位专管员及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可将社保卡作为身份证明材料。
社保卡可作为提取资金收款银行卡
此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也可以使用个人社保卡作为提取资金收款银行卡。这将进一步简化提取流程,方便职工及时获得提取的资金。
便利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方便了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流程。不再需要额外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只需携带社保卡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同时,提取资金也更加便捷,职工可以直接使用个人社保卡进行收款。
提高办理效率
支持社保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大大提高办理效率。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不再需要排队等候办理,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同时,也减少了因身份证明材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的办理延误。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社保卡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应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希望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能够充分利用社保卡办理相关业务,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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