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问一答——“不动产抵押”篇
一问一答——“不动产抵押”篇
问题1:不动产在市区范围,我已经结清了银行贷款,还要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押手续吗?
答:有两种情况。第一,不动产权证书存放在银行的,抵押人前往银行结清贷款后,由银行给回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上传解押资料,接收到信息推送后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即办理完毕。第二,不动产权证
书存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抵押人前往银行结清贷款后,由银行上传解押资料,接收到信息推送后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取回不动产权证书。
问题2:不动产在银行抵押,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或者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变更登记的可以办理“带押过户”吗?
答:可以,向抵押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并出具同意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带押过户”。
问题3: “带押过户”的适用范围?
答:河源市范围内存在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与银行协商一致,审批通过后,银行出具同意函,到不动产登记
中心办理“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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