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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公寓房*陷阱

来源:吉屋网   2019-09-19 1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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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吉屋房产资讯】9月15日,宁波市*新*政策实施,首次允许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不过,还必须满足“在宁波市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3年或社保缴纳满3年”等条件,且*只能落到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公寓入户

近期,长沙市调整*政策,规定拥有公寓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迁入房屋所在地城镇。

不过,宁波和长沙虽然允许公寓房*,但是业主子女入学仍是大问题。在宁波,通过公寓房*不属于“一表生”(在学区内有房有户),无法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在长沙,通过公寓房*的业主子女属于有户无房(第二类)生源,排序靠后,很难入读优质*。

也就是说,即使日后杭州允许公寓房*,要想入读资源稀缺的优质*,可能性也并不大。

而对于某些开发商和中介的随口承诺,购房者一定要多长个心眼,以免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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