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一财经报道了房地产融资“白名单”的条件明确,这对于推进保交房工作和解决房地产融资难问题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拟申报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需要符合住建部的5个基本条件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5项要求,也被称为“5+5”融资评估条件。
金融监管总局的要求包括项目四证齐全、不存在破产重整、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情况、不存在逃废金融债务等。而住建部的要求则包括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开发企业具备与融资额度匹配的抵押物、有融资主办银行等。
据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达9350亿元。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推动下,银行对房地产行业融资保持稳中有增。
为了解决暂时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各地积极督促相关方加大整改力度。例如,福建省推出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系统,通过政务服务和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平台,提供附条件审批服务机制,解决项目暂时不满足“白名单”要求的问题。
房地产融资“白名单”的建立对于保交房工作和解决房地产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的条件和要求,可以有效区分和隔离项目风险和企业风险,有利于精准支持并解决房地产融资难问题,特别是在建项目续建环节融资难问题。同时,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建立也促使银行对房地产行业融资保持稳中有增,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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