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1〕3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关于上报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的请示》(东发改[2021]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东源县、和平县、连平县三个区域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市容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41625-77-02-104155)。项目单位为东源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东源县顺天镇致富林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3096㎡,总建筑面积18604㎡。本项目采用成熟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建设规模为600吨/日,配置一台处理能力为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一台中温次高压(6.5MPa(绝压),450℃)余热锅炉、一台15MW的凝汽式汽轮机、一台16MW发电机、一套烟气净化系统及渗沥液处理系统等,项目投产后年处理垃圾21.9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生产辅助区、生活区三部分,其中生产区为主厂房,建设卸料大厅、垃圾坑、焚烧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及综合车间等;生产辅助区建设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引风机、污水处理、飞灰处理、炉渣处理、油罐区、烟囱等;生活区建设综合楼、宿舍、食堂、门卫室、停车场、环保展厅、厂区道路、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34720.8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946.9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建设。
六、招标内容详见《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标通知书》(蕾招标[2021]013号)、《河源市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BOT特许经营协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600202100003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东府函[2020]30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九、请东源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东源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4日
- 河源东源拟建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