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们上学的事,家长们都操碎了心,为了让孩子上对口*,许多家长会购置新房,但是有一个问题,已购房产,但还未入住,能凭购房合同和*本对口入学吗?,商业用途类房产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吗?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
河源市2021年秋季源城区(含市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新变化
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日前,源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源城区实验*和龙光城*两所公办义务教育*将于秋季新开办;源城区新塘*、新江路*等两所*生源将进行分流;各类商店、饮食店、写字楼、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起始年级学位6月21日起网上登记及申报
与去年一样,今年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通过公、民办*同步网上登记、按类别网上申请报读*、分批次录取(或民办摇号录取)的流程进行网上招生,申请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到入学区域所属*),登录“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下称“招生系统”)按要求完成入学登记。6月21日至7月3日是起始年级学位网上登记及申报时间。
根据《通知》,起始年级学位资格审核及录取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4日至10日,公办义务教育*审核*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公布报名结果;7月11日至17日,公办义务教育*审核第二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摇号随机录取;7月18日至24日,公办义务教育*审核第三批次申请对象,以及民办义务教育*摇号未录取的申请对象分类别(户籍或房产类)进行公办*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进行补录。在学位安排方面,7月26日至30日,市、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公示栏公示5天。7月31日,*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
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通知》明确,在起始年级学位申请中,公办义务教育*第二批次申请人用于申报学位的住宅房产必须是已经入住(以入住电费发票为准,只需提供*近1个月或以上发票),已购房但没有实际入住不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此外,按照房屋产权证中的“规划用途”或“房屋用途”,住宅用途类房产可以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新增两所公办义务教育*
源城区龙光城*、源城区实验*将于今年秋季新开办。源城区龙光城*招生区域为龙光城小区及周边非源南镇户籍学生,源城区实验*招生区域为龙光城小区及源南镇辖区。《通知》明确,双下*、墩头*、风光*、白田*、榄坝*等5所*的毕业生升*可以申报源城区实验*申请就读。龙光城*招生以龙光城小区住户为主,同时面向周边非源南镇户籍类学生,原则上不接收源南镇户籍学生(龙光城业主除外)申请。据了解,源城区龙光城*今年秋季计划招生540人,其中一年级设6个教学班共270人;二、三年级各设2个教学班共180人;四、五年级各设1个教学班共90人。源城区实验*今年秋季计划招生1100人,其中七年级设14个教学班共700人,八年级设8个教学班共400人。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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