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老隆镇官坑村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及地上建筑物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0号)及《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河府〔2017〕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龙川县老隆镇官坑村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及地上建筑物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经反复论证并拟定,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该项目征迁范围内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04月22日2021年05月21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龙川县老隆镇官坑村土地储备项目自然资源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集中征求意见时限:2021年04月22日2021年05月21日。
地址: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762-6808639
特此公示。
附件一:龙川县老隆镇官坑村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及地上建筑物征收与补偿方案.doc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2日
综合来源: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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