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源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0]7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0]86号)和《河源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号)文件精神, 经专家评审论证,我局制定了《源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3月9日-3月14日。
如对项目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住建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
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潘晓星,3321903。
附件:源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pdf
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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