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吉屋房产资讯】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在购房资格方面,“26条措施”显示,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这不仅意味着享受同等的购房机会,还要满足不同地方的限购政策。
台胞购房政策进一步完善 有利于人才疏导
对于该措施的提出,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解读称,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广大台胞台企关于住房的需求。该条政策措施含义很明确,在大陆工作、学习的台湾同胞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商品房用于自用、自住。同时,大陆部分城市购买住房实施限购,台胞台企在这些城市购房也与当地市民一样,应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而在此之前,台湾同胞在大陆购房,限购1套。根据2006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一定面积具体是多少?国务院台办在2015年曾指出,限购数额按照房屋所在城市地方规定办理。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点评称,对于针对台湾居民的相关购房资格,体现了人才导入和交流互通的导向。类似购房资格方面的门槛降低,减少了台胞大陆购房压力,对于一些在大陆产业园等工作的相关台湾职工安居乐业,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在严跃进看来,购房资格方面,不完全是限购内容,从实际情况来说,还包括公积金、商业贷款买房等方面的内容。此次新政,意味着会对台湾同胞买房中的配套内容,给予一定的便利。事实上,台胞大陆买房在贷款配套政策方面,已经有了重大突破。2018年初,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曾表示,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居民,可以根据当地有关规定,申请商业贷款买房,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之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部分城市需纳税 业内称对楼市影响不大
需要指出的是,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购房待遇,不仅意味着享受同等的购房机会,还要满足不同地方的社保或者个税限制。
目前大多数一二线城市有购房限制政策,对于非本地户籍家庭多执行限购1套的细则,且需要满足短则1年长则5年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
在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看来,从全国的调控政策来看,基本上一二线城市已经颁布了相应的区域型住房限购政策。因此,虽然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但也需要满足限购政策的基本要求,需要在购房当地具有一定的纳税年限。因此,能够符合购房资格要求的这部分人的数量,还相对有限。
北京房地产法学会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该政策与之前台湾同胞在大陆购房政策基本是一致的,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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