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吉屋】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计划的公示
根据《河源市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工作实施方案》(河府办〔2016〕31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2018年市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213万元,补助范围:用于2018年实施完成的或2019年拟新建、续建的村内道路;村内排水排污管网建设;房屋立面整治;体育公园广场、公厕、村内路灯、村民公共小型休憩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4月底,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了5名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合理性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源城区埔前镇高围村等48个村通过评审(名单见附件)。同时,对和平县长塘镇推进“特色街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现按照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建局村镇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 2019年6月10日- 2019年6月17日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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