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吉屋房产资讯】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般抵押流程如下:
1、 登记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4、 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
5、 主债权合同;
6、房地产价值证明材料;
7、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提供);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单位时提供,收复印件);
9、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提供,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10、其他必要材料。
特别要注意事项 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动产抵押时,抵押人仍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申请抵押权登记的,需提供金融许可证。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业务经营往来等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非资金借贷)设定抵押担保的,其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须经公证处公证。 以集体土地上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还需提交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 个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交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领证时需提交领证人身份证件及登记收件收据(委托他人领证的,需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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