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成果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4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做好数据库汇交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8〕209号)、《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5—2013)等有关规定,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和平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相关规划成果已于2018年5月17日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审批(和府函〔2018〕63号)。现将土地整治规划成果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7〕72号)、《关于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总结和数据库汇交的通知》(国土资规函〔2018〕1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做好数据库汇交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8〕209号)、《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河源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的通知》(河国土资发〔2018〕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此次土地整治规划。
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必要性
土地整治,主要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同时对因为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受到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的活动。推进土地整治,是党*、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对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城乡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范围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范围为和平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阳明镇、大坝镇、长塘镇、下车镇、上陵镇、优胜镇、贝墩镇、古寨镇、彭寨镇、合水镇、公白镇、青州镇、浰源镇、热水镇、东水镇、礼士镇及林寨镇17个镇,土地总面积为229147.36公顷。
四、“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
根据《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河源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的通知》(河国土资发〔2018〕19号)要求,河源市国土资源局给我县下达“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各项指标下达情况及我县此次规划目标情况详见附表1。
特此公告。
和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1日
和平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目标
与河源市下达指标衔接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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